盜採稀有「北投石」 賊還自備探輻射探測器

60歲的陳姓男子過去就曾因盜採北投區特有的礦物「北投石」,被逮捕起訴,不料他不知悔改,前天上午再度犯案,民眾在北投區光明路旁木棧橋發現陳男形跡可疑,報警後警方趕到,除了當場起出約8.8公斤遭盜採的北投石外,還發現陳男自備探輻射探測器,訊後依竊盜、文化資產保護法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前天上午8點45分,有民眾報案稱行經北投區光明路旁木棧橋時,發現有一男子看起來不像施工人員,卻正在溪床挖掘石頭,行跡十分可疑;警方到場發現該名男子,立即當場喝斥停止動作。

男子沿著溪床爬上岸後,警方當場將他逮捕,並從他身上起出含有放射性溫泉元素成分「鐳」的北投石約8.8公斤(市價待估)、犯案所用的鐵橇2支、探照頭燈1頂及探輻射探測器1臺。

據了解,陳過去就因為盜採25.9公斤市值約129萬元北投石被警逮捕,士林地檢署27日才依加重竊盜、文化資產保護法2罪提起公訴,陳卻因為吸毒缺錢花用,馬上再犯。

「北投石」是稀有放射性溫泉礦物,含有微量鐳元素,全球除了北投溫泉外,僅在日本秋田縣玉川溫泉被發現,是日本文務省指定為「特別天然記念物」,台灣則是指定為「自然文化景觀」。

市府公園路燈管理處指出,在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範圍內,均禁止一般民眾任意開鑿竊取,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