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7萬戶納稅人注意!地價稅11月1日開徵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長倪永祖表示,今年開徵戶數約867萬戶,較去年成長約1.52%,開徵稅額約905億元,較去年減少0.11%,主要是納稅人土地所有權變動、使用情形變更有關。

財政部今日委由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辦理地價稅開徵記者會。財政部表示,地價稅課稅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人,向該所有權人課徵全年地價稅。

由於地價稅是採總歸戶制,因此同一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會合併成一張稅單;如所有土地位於兩個縣市以上,將分別收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的地價稅稅單,請在11月30日以前繳納。

財政部提醒,逾期繳納者,每逾兩日將按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民眾收到稅單後,對稅額或核課內容有疑問,可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申請更正。

財政部表示,由於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層面廣泛,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例如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紓困、補貼、補償及振興者,個人因所服務企業受本次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無法在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可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可延期一年或分36期繳納。

相關規定、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格式,可在財政部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址:https://www.mof.gov.tw/covid19)查詢或下載,如果還有任何疑問,可用稅單上的聯絡電話、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