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雕師不滿被勸戴口罩 狠殺超商店員致死!法院裁定羈押

再有超商店員勸阻未戴口罩釀紛爭!桃園市龜山區1間超商今(21日)清晨發生一起命案,男子蔣嘉凱清晨5時許未戴口罩走進店內,蔡姓男店員好意勸導,未料竟引發蔣男不滿,憤而持刀將對方砍傷,造成蔡男左胸3公分刀傷、當場無生命跡象。這也是繼「屏東挖眼案」、「台中超商大夜班男店員」超商店員勸阻顧客戴口罩遭毆後,又一起糾紛,只是這次竟出了人命。而蔣男身分也隨之遭起底,現職是一名紙雕師,也曾從事電子科技業、遺體修復師,經歷相當豐富。


桃園地院認為,蔣男涉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考量重罪常伴隨逃亡之可能性,故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另蔣男自承有精神上疾病,情緒控管不佳,本件僅因與超商店員細故即持刀殺人,且於犯案後復忘記殺人原因,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並認有羈押之必要,但無禁止接見通信。

蔣姓男子不滿店員勸導戴口罩,竟刺尖刀刺死店員。翻攝畫面
蔣姓男子不滿店員勸導戴口罩,竟刺尖刀刺死店員。翻攝畫面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蔣姓男子經警方逮捕後,今日(21日)下午解送桃園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諭知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蔣男坦承持刀刺殺被害人,惟辯稱其罹患精神疾病,長期在身心科看診並服用精神科藥物,案發當時記憶很片段,只記得很很瑣碎的扭打、廝殺的印象,後來比較清楚的是被警察圍著,雖然知道有殺人,但感覺不到自己殺人,只記得有刺被害人,但不知道是怎麼刺的,也不知道往被害人身體那個部位刺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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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有證人之證述、警員出具之報告、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及檢察官之勘驗筆錄、現場採證紀錄表等可證,被害人因心臟穿刺傷而於今天上午7時18分宣告死亡,亦有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可稽,足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疑重大。

蔡男的父親接獲消息趕到派出所,傷心表示,兒子很乖也很孝順,平常表現也都很好很正常,「為什麼(兒子)去上個班就丟了命?」對愛子驟然遭逢意外實在無法接受。而蔣男被警方逮捕後,並未在他身上聞到酒味,蔣對於犯案動機等則以「忘記了、不記得」等避談。

桃園市長鄭文燦也在臉書PO文表示,「痛心疾首、難以接受,強烈譴責暴力,這種殘暴的行為令人髮指,要求警察局全力偵辦此案,查明犯案動機、過程,並移請司法機關從嚴求處,務必要給死者及社會清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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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現場採證。翻攝畫面
警方現場採證。翻攝畫面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警方調查,41歲的蔣嘉凱今天清晨4時許到龜山區光峰路一家便利商店購物,因未戴口罩遭蔡姓店員(30歲)勸阻不聽,逕自在商店內挑了一樣物品到櫃檯,然店員拒絕幫他結帳,蔣男便倖倖然離去;不多久,蔣男戴著口罩再度前來,這次雖順利結帳,但蔣男不滿蔡姓店員的態度,雙方爆發口角,蔣男氣沖沖地脫下口罩,丟向蔡姓店員後離去。

惟蔣嘉凱返家後仍對蔡姓店員的勸導戴口罩態度至為不滿,在家裏拿了一把尖刀,大約在5時25分許第三度進入超商,並叫出蔡姓店員,往其身上刺殺多刀,蔡姓店員奮勇搶下利刃後,但在超商門外失血過多不支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