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敏憂跟騷法「形同虛設」 要再催生一部名實相符的法案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跟騷8種樣態。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表示,但她的心情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因為民間團體幾年來的努力,終於突破民進黨政府設定的障礙,讓這部法案能夠通過;憂的是,這部法案只是部有名無實的法案,可能形同虛設。

李貴敏呼籲所有民間團體,以及關心社會安全的朋友們,「革命尚未成功,希望大家未來繼續努力,催生一部名實相符、真能保障民眾安全與權益的跟騷防制法案」。

為什麼說跟騷法是一個有名無實的法案?李貴敏說,因為民進黨政府雖迫於民團壓力,必須要讓跟騷法能夠通過,但問題是,他在第三條裡面加了「性與性別」的這個要件,亦即必須涉及「性與性別」的案件才算是跟騷行為。同時必須符合這個跟騷的定義,政府部門才可以提出書面告誡。

李貴敏說,更嚴重的是,也只有在書面告誡兩年內仍有跟騷行為的被害人,才能請求保護令。換言之,警方書面告誡將成為保護令的先決條件。使得全法的適用將面臨即時性、明確性與效果等重大衝擊。

李貴敏要大家試想,除非加害人自己承認是跟性與性別有關,或是被害人神通廣大,能夠證明跟騷他的陌生人是跟性、愛慕與性別有關,否則的話,就絕對不會落入跟蹤騷擾定義的範圍之內,也不會受到這部三讀通過的跟騷法保障,導致該法保護範圍受到大幅限縮。舉例而言,例如分手的情侶向對方要回禮物,根據三讀版本規定可能就因爭議而無法適用。

李貴敏說,這些副作用當然不是全民期待。但在整個協商過程中,可以看到民進黨執政團隊對法案的杯葛態度,最終也不願意接納國民黨團所提,實施兩年後應按實際情形檢討改進,並提出必要修法的決議。所以一部有名無實的跟騷法就這樣誕生了。這是我們最顧慮的問題,也希望國人持續關心法案與實行狀況,讓真正名實相符的跟騷法能順利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