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母親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中紀委:侵害群眾利益的「蛀蟲」

大陸歌手曲婉婷母親、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前主任張明杰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周三(17日)上午公開宣判,張明杰被判處無期徒刑。中共中紀委今日發表評論文章《依法懲腐 民心所向》,指張明杰案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在於她是一位知名歌手的母親,更因為她是侵害群眾利益的「蛀蟲」。對「蛀蟲」依法嚴懲,是反腐惠民的直接體現。


文章指出,人民群眾痛恨腐敗分子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攫取大量不義之財,滿足親屬子女奢靡生活。如今,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進行公開宣判,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懲治腐敗,彰顯了公平正義。嚴厲懲處腐敗分子,是強化「不敢腐」高壓態勢的必然要求,任何腐敗分子都要為自己的違紀違法行為付出相應代價。

文章指出,張明杰案之所以備受關注,不僅在於她是一位知名歌手的母親,更因為她是侵害群眾利益的「蛀蟲」。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張明杰本應用手中的權力為人民群眾謀利益,但她全然忘卻權為民用、利為民謀的道理,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涉案金額巨大,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對「蛀蟲」依法予以嚴懲,正是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具體實踐,是反腐為民、反腐惠民的直接體現。

張明杰2014年9月因涉嫌貪污、受賄與濫用職權罪被羈押。2020年,曲婉婷在微博發文「為母叫屈」。這次張明杰一審判決宣讀後,曲婉婷並沒有再為其「喊冤」,僅在社交平台貼出觀音像,稱「願一切有情眾生皆無苦。只希望你生活幸福。讓慈悲與愛引導我們的行動,和平將隨之而來,把愛送給你們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