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普發面額500元消費券限市內使用 12月31日起分3梯次領取

屏東市公所4日宣布,將針對屏東市市民每人發放5張面額各100元的消費券,只要11月16日前設籍屏東市就可領取。市公所表示,全市59里從12月31日起至2022年1月16日,分3梯次領取,錯過時間的市民,可於2022年1月23至27日到市公所領取。

屏東市公所開全國各鄉鎮市先例,推出屏東市專屬的振興消費券。市公所強調,消費券不得用來繳稅、罰單及規費。屏東市代理市長程清水表示,相信振興消費券能刺激市內經濟,「對我們屏東市經濟的振興,預估非常大的幫助,而且不只是影響小商家而已,間接影響上中下游。」

屏東縣政府在日前則推出縣民專屬,共8萬8888份、價值200元的屏東券,在4日上午抽出後,已發送簡訊通知給中獎縣民。縣政府表示,中獎者可至超商7-11 ibon機器列印屏東券,領券時間為11月4日至18日,使用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為止,縣民可在全縣逾1400家店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