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遭列處置股票 連續三次及當日沖銷達標準

宏達電(2498)連續三個營業日及當日沖銷量百分比達證交所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自10月26日起至11月10日(12個營業日)列為處置股票,每5分鐘撮合一次。

證交所說,如遇: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宏達電遭處置期間,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的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