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論文門未到庭遭通緝 彭文正有可能被遣返嗎?郭正亮吐4字

資深媒體人彭文正因質疑總統蔡英文學歷造假,遭檢方以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因滯留美國,沒有到庭,檢方上月申請拘提,19日,北院認為,有逃亡事實,而且我國司法權不及於美國,因此拘提無實益,依刑事訴訟法84條,將彭文正通緝。至於彭文正有可能被遣返嗎?前民進黨立委郭正亮認為,妨害名譽又不是大罪,搞遣返「不太可能」。


郭正亮20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刑事一定要本人出庭,彭文正就說,反正他的事由已經非常清楚了,便委由辯護律師張靜代為說明。但檢察官不准,彭文正那一方就說改為視訊出庭可不可以,也被拒絕,非要彭文正親自出庭不可。

郭正亮接著表示,因彭文正沒有出庭,就拘提,拘提再未到,就通緝了,這是刑事訴訟的簡單邏輯。重點在於,是不是有絕對必要親自到,這就是爭議點。對彭文正來說,他所提的事由都已經寫得很清楚,那他本人到庭是要幹嘛;他自己應也有一個判斷,因為他只要出庭,可能就會被限制出境,因為連檢察官劉承武都公開講,彭文正有逃亡之虞,這就構成限制出境的理由,所以彭文正當然就認為,現有的情況下對他很不利,所以就不願意回來。

有可能被遣返嗎?郭正亮認為,這個案子,恐怕要現任總統卸任之後,才會有轉機。因為彭文正這個案子是輕罪,妨害名譽是什麼大罪嗎?美國怎麼可能把他遣返;像這麼多經濟犯罪者跑去美國,美國都不一定代辦,更何況是妨害名譽這種罪,搞遣返、引渡並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