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地價稅 平均每戶少繳171元

財政部26日舉辦地價稅開徵記者會,台北市稅捐稽徵處長倪永祖表示,202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今年全國平均每戶地價稅額為10,438元、較2020年10,609元約減少171元。

我國2021年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為866.7萬戶、年增1.52%,而地價稅額為904.8億元、年減0.11%,呈現戶數增加、稅額下降情況。而全國自用住宅戶數約367萬戶、61億元,平均地價稅額為1,662元,較去年減少1.5%左右。


財部指出,今年並非公告地價調整年,因此地價稅變數多為土地所有權或用途變更影響,也就是非自住用地轉為自住地適用優惠稅率。

倪永祖分析,因近年房市熱銷,都更宅與新建案標的多快速銷出,導致不少法人土地轉為自住且戶數增加,例如從單一建商法人持有大筆土地轉為自然人多人持有一戶自住宅,其適用地價稅率可能從千分之55(非自用最高稅率)降為千分之2(自用住宅),因此地價稅戶數增加,但地價稅額小幅下降。

不過,倪永祖也提醒,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為11月30日,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若逾期超過二日繳稅,民眾需加徵滯納金,最高將加徵15%,若超過12月30日最後期限將移送強制執行。

我國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同一人在同一縣市所有土地會合併成一張地價稅單,但同一人在不同縣市土地則會有多張地價稅單。

地價稅負是依照「申報地價x適用地價稅率」計算,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人,向該所有權人課徵全年地價稅。申報地價由各縣市兩年調整一次,而地價稅率可分為自用(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2)與非自用土地(稅率為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

財部提醒,若民眾要將非自住用地轉為自住,須每年9月22日前、也就是地價稅開徵日前40天向國稅局提出申請,才能變更適用稅率。